1月5日,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
《細則》指出,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須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在陜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陜西省全日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實際就讀滿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同時,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含3年),且所持陜西省居住證仍在有效期內。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且在陜養老保險關系未終止。
對于在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往屆生,自畢業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仍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在陜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隨遷子女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學習期間,將戶口遷入陜西的,遷入前,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在陜滿3年,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陜西省居住證有效時間,與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取得陜西戶籍的時間相加滿3年,同時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間與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取得陜西戶籍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
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要在高考報名前到學籍學校所在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報名申請表》,在各地規定的時間內分別前往本人學籍主管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
省教育廳工作人員介紹,對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活動、偽造學籍檔案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