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圖 本報記者 文晨 實習生 高樺
近日,西安市蓮湖區大慶西路億潤花園小區住戶李女士向三秦都市報“小秦幫忙”欄目反映,小區內電動車亂停亂放問題嚴重,不僅占用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也經常被堵塞,物業有時候會將占道的電動車挪走,可總是治標不治本,希望相關部門能對小區電動車停放進行規范。
現場:電動車“霸道” 物業也很無奈
1月20日,記者來到億潤花園小區看到,即使小區里劃定了停車區域,但亂停亂放現象依然存在。1號樓、5號樓等多個單元門口都停放著多輛電動車,7號樓后方通道兩側被大量電動車占據,9號樓南側的步道上也有數輛電動車沿步道兩側隨意停放。有的斜靠在行道樹上,有的直接堵在單元樓入口處,一些居民行至此處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繞過。在小區西北角的消防通道口,數輛電動車停在“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的提示牌下。
“小區電動車太多,車位太少,雖然物業會挪開占道的車子,但不久又會有人停。”一位居民告訴記者,幾乎每棟樓單元門口的通道上都有,“都是鄰居能理解,可是消防通道必須得讓出來啊,否則會有安全隱患。”
記者看到,小區的一些行道樹之間懸掛了“嚴禁占用消防通道”“電動車規范停放”的宣傳橫幅,一些單元外物業還張貼了關于規范摩托車、電動車停放的溫馨提示。
“我們每天都會安排人員巡邏挪車,保障安全通道暢通,不過確實很難24小時監控到位。”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建設時未規劃電動車停放區,近年來業主電動車保有量越來越多,盡管最近已經規劃一些停車區,但仍然難以滿足全體住戶的停車需求。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也是他們頭疼的問題,但物業并不具有執法權,對于一些業主占用消防通道停車的行為,也只能通過宣傳來呼吁小區業主規范停車。
走訪:多個小區存在同樣問題
不少讀者反映,車輛“霸道”的狀況在自己小區也很常見。記者走訪碑林區建東街樂居場小區A3區、新城區新安仁坊小區等,這些小區路面都停放著電動自行車、摩托車及老年代步車等,有的占據了一部分綠化帶,有的扎堆停放在各個單元門外,甚至樓道內。
除了車輛“霸道”外,記者注意到,樓梯間堆放雜物、小區內商戶占道經營等問題也成為一些小區的“頑疾”。此前,魚化寨附近的東方米蘭國際城小區有住戶反映,一些樓道長期放著嬰兒車、快遞盒、鞋柜等物品,不僅占用公共區域,而且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天地源·楓林綠洲小區住戶反映,小區內部的商業街包含便民超市、菜鳥驛站、餐飲店等商業體,存在占道經營等問題,一些餐飲店會將桌椅板凳擺在店門口,餐巾紙丟得滿地都是,影響小區整體環境,一些孩子在附近玩耍也有安全隱患。
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對于這些問題,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也很無奈。他們表示,物業也會時常接到小區住戶的投訴,工作人員只能反復多次勸說提醒,有的住戶、商戶自覺一些會挪走,有的人則“打游擊”,挪走之后過一段時間又擺出來,還有的人壓根不予理睬。
此外,一些住戶表示向社區反映過,可社區也只是聯合物業一起勸阻;還有一些住戶向城管部門投訴,可被告知小區內部不屬于他們的管轄范圍。
建議:社區與執法部門建立長期聯動機制
針對小區內部的管理問題,記者咨詢多位法律專業人士了解到,在現行管理規定下,城市管理部門的執法范圍主要針對城市道路及公共區域的違規經營行為,小區圍墻內及開放式小區的非城市道路區域均超出其管轄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物業管理專家顧問何志恒認為,小區公共區域屬于全體業主,盡管跟一般的公共區域有差別,但在一些“監管盲區”上同樣需要執法部門的協助,可以由相關單位牽頭,明確監管權責邊界,仿照“警務進社區”探索“消防進社區”“城管進社區”,使服務的觸角有效延伸至社區角落,打通執法“最后一公里”。例如對于亂搭亂建的行為,城管部門會進社區執法,但大多為業主投訴之后城管上門的流程,可參考上海城管社區工作室隊員常態化坐班和巡查,由被動處理變為主動服務,與社區建立長期聯動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