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琦,現任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大案大隊大隊長,一級警督。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9年從事公安工作,2002年至今在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工作。先后被評為全市“十佳民警”“學雷鋒先進個人”“2016秦盾行動先進個人”2016年榆林市優秀公務員、掃黑除惡先進個人,2020年省文物局、省公安廳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先進個人等多項榮譽,榮立個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
時間回到2020年底,靖邊縣張家畔鎮新房灘村陸續發生多起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案件,靖邊縣公安局專案民警逐步摸清了案件情況,發現該系列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案件系同一伙人所為,鑒于案情重大,靖邊縣將案件情況上報市局。
經市局領導決定由張琦帶隊負責執行任務。張琦安排專案組人員對該團伙人員活動情況展開布控,逐步掌握了該團伙人員數量、職責分工、落腳窩點及所盜古脊椎動物化石藏匿地,但由于該團伙人員居住分散,晝伏夜出作案不規律,集中抓捕難度很大。12月4日,在張琦的部署安排下,蹲守民警跟蹤發現該團伙10余人一起前往靖邊縣某土場,疑實施盜掘化石作案。張琦分析認為抓捕時機成熟,決定抽調刑警大隊及靖邊東郊派出所7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兩路同時開展抓捕行動,一路趕赴現場抓捕正在作案的嫌疑人,一路趕赴嫌疑人落腳窩點實施抓捕。隨即在作案現場抓獲正在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犯罪嫌疑人15名,查獲古脊椎動物化石3袋,約120公斤;在落腳窩點成功抓獲倒班后正在睡覺的犯罪嫌疑人20名,搜獲古脊椎動物化石27袋,約1180公斤。至此,盤踞在靖邊縣的該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案團伙被一網打盡,成功繳獲古脊椎動物化石共計1300余公斤,強有力的震懾了盜掘、破壞文物犯罪分子。 破案抓人才是第一步,后續35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拘留等工作對張琦的又一次考驗,勘查現場、收集固定證據、審訊深挖、制作訊問筆錄等等,都要在48小時內完成,他幾乎兩天兩夜沒有合眼,成功將3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20年9月份左右,米脂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在一次例行的案件線索梳理比對中發現一條盜掘古墓葬案件的線索,后經特勤人員進一步核實,確認該案件屬實,且該團伙中有多名米脂籍的嫌疑人。經過進一步核查,米脂刑警大隊發現早在2019年8月府谷刑警大隊已將該案上游倒賣文物的嫌疑人張樹平移送起訴,下游犯罪由于關鍵嫌疑人馮某雄一直未到案,幾次抓捕無果,導致案件擱置。了解情況后,米脂刑警大隊主動與府谷警方聯系,對接案情,2020年11月,經市局研究指定該案由米脂縣公安局負責偵破,接到命令后責成刑警大隊迅速成立專案組限期破案。
專案組接手梳理后發現該案有價值的線索很少,目前只知道一個躲藏起來的嫌疑人名字且下落不明。專案組依據現有線索拓展思路,最終確定該案4名犯罪嫌疑人身份。11月4日,專案組抓獲除馮某雄在逃外的其他三名嫌疑人。
后經專案組突審,得知該案案發后4名嫌疑人相互間并無任何聯系,到此,案件又一度陷入僵局。
馮某雄自府谷警方幾次抓捕無果后,現到處躲藏,不使用自己身份信息,不使用現代通信工具,反偵查意識非常強。專案組分析雖然目前掌握的大多偵查手段對其作用甚微,但是嫌疑人不可能待在一個不與外界聯系的環境當中,通過調取馮某雄幾個關系人的手機話單,分析可疑號碼并確定了其中一個號碼和使用位置,但當專案組到達該位置后,情況出乎意料,當地處于黃土高原腹地,山高溝深,居住人員稀少,且定位極不準確,沒等專案組進村,所有人就已知曉,專案組立即撤出,通過其他方法打聽得知,馮已不在村內,抓捕失敗。
至此,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境,市局知道情況后責令張琦來到專案組,他重新分析所有線索,得出目前該馮肯定已知其余三人落網,公安機關在抓捕自己,于是專案組決定從該馮有獲取外界消息的渠道做工作,定向給家屬投送一些不利馮某雄的信息,以此激起馮洗脫不實還原真相的欲望主動投案說明情況,功夫不負有心人,11月7日晚1時許,馮某雄迫于壓力主動到米脂縣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四名嫌疑人全部抓獲。
到案后在審訊四名嫌疑人的過程中獲悉,2018年通過馮某雄的介紹,劉某曾將7件漢代青銅器賣給張某平,從中獲利16萬元,專案組匯報市局刑警支隊后,指定米脂縣公安局并案辦理,專案組再次統籌各種偵查資源最終查清該案嫌疑人劉某身份信息,確定偵查思路后,經過對劉某家屬做工作,嫌疑人在親屬的帶領下投案自首。
面對新形勢下打擊防范文物違法犯罪工作,張琦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和旺盛的工作熱情,銳意進取、矢志不渝,繼續弘揚“雷厲風行、無私無畏、英勇善戰、公正廉明”的刑偵作風,投入到打擊文物犯罪工作中去,守牢文物保護安全防線,為創建“平安榆林”“和諧榆林”做出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