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段軍 記者 苗嘉誠)為進一步推進稅務稽查案件審理標準化,今年初,商洛市稅務局稽查局結合工作實際,實行了案件審理“三項制度”“五項前置程序”和“說理式執法”等措施,執法與服務并重,兼顧法、理、情,最大限度化解涉稅爭議和矛盾糾紛,打造執法規范、高效務實、公正嚴明、廉潔從稅的稅務稽查鐵軍。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審理標準化“三項制度”。《案件審理標準化工作指引》,對檢查、補證、審理的時限及流程、要求等予以具體明確。《審理工作日常提示制度》,對日常稽查案件審理工作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難點問題,審理部門實時下發審理工作提示,及時消除執法風險點。《季度案例講評制度》,針對稽查實際查辦案件工作中好的做法、難點、啟示及建議等,組織開展季度案例講評,探討交流辦案經驗,提升辦案質效。
倒逼制約,實行案件審理“五項前置程序”。案件審理“五項前置程序”是指檢查部門向審理部門提請案件審理前必須做到的五項程序:一是“未初審,不審理”。確立案件初審人員,把好案件查辦質量“第一關”,將一般性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提升審理效率,未初審的不審理。二是“無記錄,不審理”。全面落實“執法三項制度”,公開透明、公正文明執法,不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執法全過程并上傳執法音像記錄的,不審理。三是“無建議,不審理”。強化與征管部門互動,發揮稽查以查促管職能作用,凡檢查,必建議,沒有《稅務稽查建議書》的,不審理。四是“無承諾,不審理”。必須向被查對象送達《廉潔守紀承諾書》,無承諾書的,不審理;案件查辦結案后,與紀檢部門的廉政回訪形成互動機制,杜絕案件查辦中的不廉潔行為。五是“提前介入提效率”。提升服務意識,對案件查辦中的疑難問題,由檢查人員提出申請,審理部門提前介入審核把關。
守正創新,積極探索推行“說理式執法”。商洛市稅務局稽查局將“釋法明理、法理相融”的執法理念貫穿于案件查辦全過程,積極探索推行“說理式執法”。他們在執法過程中,充分聽取納稅人的意見和訴求,運用釋法明理的方式詳細說明作出決定的理由、依據和法律責任。在決定作出后,召開稅企座談會,一方面告知企業可能面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輔導相關稅收政策,幫助企業規范財務管理,規避涉稅風險。
截至目前,該局審理部門共計接收稽查案件43件,審結38件,退回補證5件,開展季度案例講評3次,下發審理工作日常提示28條,初步實現了稽查案件審理標準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