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嘉)為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促進社會組織持續健康發展,2025年度省級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啟動。此次評估明確了評估對象、內容、程序及等級劃分等關鍵事項,為全省性社會組織規范發展、提升能力指明了方向。
此次評估對象聚焦全省性社會組織,在參評資格上設置了清晰的“準入條件”與 “禁止情形”,確保評估工作公平、規范開展。評估結果將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為5年。
在可申請參加評估的條件方面,三類社會組織可參與此次評估:取得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滿2年,未參加過社會組織評估的省級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獲得評估等級滿5年有效期的省級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評估等級在有效期內,獲得評估等級滿2年的省級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
此次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實行分類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黨建工作等,主要反映社會組織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實施規范化管理,參與經濟建設、社會事業、基層治理等方面的情況,全方位考量社會組織的綜合能力與社會貢獻。
參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類型和業務情況選擇評估指標進行申報。尚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按照《基金會(慈善組織)評估指標》進行申報。
社會組織評估按照參評單位自我評估、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委員會審核、公示評估結論、評估委員會確認評估結果并頒發證書和牌匾的程序進行,對參評社會組織不收取任何費用。
社會組織評估結果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5A、4A、3A、2A、1A,獲得3A級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由省民政廳頒發證書和牌匾,可以優先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優先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資格。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獲得3A級以上評估等級,方可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公開募捐資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