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雙減”成效,西安市深入開展校外培訓治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查嚴處各類隱形變異違法違規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日前,碑林區、灞橋區就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內容如下:
碑林區
案例一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王某,身份證號:620522**********31,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水保家屬院二號樓29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
案例二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于某某,身份證號:620204**********32,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華朵學生公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
案例三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許某,身份證號:142325**********3x,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御城龍脈南區二號樓商業裙樓二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
碑林區教育局立即叫停上述違規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妥善處理后續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給予上述當事人責令停止舉辦、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灞橋區
案例一
姚某,身份證號:610111**********2X,以托管名義在灞橋區十里錦繡二期16號商鋪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灞橋區教育局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予以處罰。
案例二
李某,身份證號:610112**********20,以個人名義在灞橋區國王鎮6號樓1單元違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灞橋區教育局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退還所收費用。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