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wǎng)訊(羅賢玉 記者 文晨)近日,漢中市寧強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時,發(fā)現(xiàn)很多案件都存在擔保人保證的情況。這起案件中,王某便因義氣幫忙或礙于情面為他人簽字提供擔保,結(jié)果卻讓自己背上沉重債務。法官提醒,擔保有風險,幫忙需謹慎。
2024年1月,張某因資金周轉(zhuǎn)向某銀行申請借款20萬元。王某為上述債務提供保證,并與某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王某對上述債務合同下某銀行的債權(quán)承擔最高額連帶保證責任。某銀行發(fā)放貸款后,張某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約償還到期本金和利息。2025年6月,某銀行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清償本金和利息,并要求保證人王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過程中,某銀行堅決要求王某承擔擔保責任,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與某銀行間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對某銀行請求張某清償本金和利息的主張,予以支持。王某作為債務保證人自愿簽訂保證合同,某銀行請求王某對張某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主張于法有據(jù),亦應予以支持,故判決張某向某銀行清償借款本息,王某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官提醒,在生活中,無論是親戚或朋友,在為其提供擔保時,要綜合考察借款人信用狀況和償還能力,應當理性思考,避免意氣用事。擔保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chǎn)為親人或朋友還債,更有甚者,會因擔保而傾家蕩產(chǎn)。在此,提醒大家在擔保之前一定要及時咨詢法律專業(yè)人員,真正樹立起擔保有風險,簽字需謹慎的法律意識;一定要對借款人的詳細情況進行了解,并考慮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切不可盲目擔保,以免出現(xiàn)擔責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