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彭健華 記者 文晨)無證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威脅著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但現實生活中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上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財產損失部分保險公司是否先行賠付再追償呢?近日,漢中市寧強縣人民法院鐵鎖關法庭審理了一起無證駕駛引發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25年6月,李某駕駛其三輪載貨摩托車,與郭某停放在禁停路段的小車發生碰撞,致郭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郭某被送醫治療。后交管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某負主要責任、郭某負次要責任。郭某傷情經鑒定機構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郭某車輛維修花費750元。經查,李某未取得駕駛證,其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因雙方就事故賠償事宜未能協商一致,郭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依法賠償包括財產損失在內的各項損失14萬余元,不足部分由李某賠償。保險公司辯稱,李某在事故發生時存在無證駕駛情形,該行為屬于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免責事由,故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相關規定,故對保險公司認為李某無證駕駛不承擔賠償責任的辯解意見,依法不予采納。但對財產損失部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依法判令郭某因本次事故產生的除財產損失以外的合理、合法損失,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財產損失由李某賠償。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后,在賠償范圍內依法可向侵權人李某追償。現該案已生效,并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無證駕駛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造成事故,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人身損害可先行賠付再追償,但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部分無證駕駛通常屬于免賠情形,投保時務必看清條款。且最終駕駛人需自行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若致人重傷、死亡,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面臨刑事處罰。因此,無證駕駛不僅危及生命安全,還可能導致巨額經濟賠償。遵守交通法規、合法駕駛,才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