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通訊員 高小寧)虬枝蒼勁,古柏參天。岐山縣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為抓手,守護周公廟內千年古樹名木,將《詩經》中記載的周人護林傳統,化作當代司法守護文化根脈的生動實踐。

周公廟的林木保護,可追溯至三千年前的周人時代。《詩經?大雅?綿》記載古公亶父率周人遷徙岐山時“柞棫拔矣,行道兌矣”的開拓場景,《詩經?大雅?皇矣》亦有“帝有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兌”的記述,足見對林木的重視與管理,早已融入早期國家的治理實踐。如今的周公廟內,現存古樹名木四十余株,其中樹齡五百年以上的國家一級古柏十六株,三百年以上的國家二級古柏近三十株,這些古樹與廟宇建筑群一同見證歷史變遷,堪稱扎根周原大地的“無字史書”。

近年來,岐山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時,發現周公廟部分古樹名木保護存在短板。該院依據《陜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并加強溝通協作,督促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為確保整改科學專業,該院創新建立“檢察官+專家”協作辦案模式,邀請專家實地勘測,從技術層面提出古樹樹洞防腐處理、優化保護圍欄等專業意見。如今,定期聯合巡查、信息共享已成為檢政雙方的常規工作,形成了古樹名木保護合力。
保護古樹名木,不僅是留住自然景觀,更是守護歷史文化記憶。岐山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注重挖掘古樹承載的文化內涵,將法治宣傳與文化傳承有機結合,通過在周公廟內設立保護宣傳牌,引導公眾樹立古樹保護的法治意識與文化自覺。
“保護古樹名木,就是保護我們的文化之根。”岐山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負責人高方懷表示。檢徽熠熠,古柏蒼蒼,岐山縣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這一現代法治方式,為千年古樹構筑起堅實保護屏障,既守護了生態資源,更踐行和發揚了周文化“敬天保民”的精神內核,讓承載歷史記憶的古樹名木,在法治陽光下永續傳承。










